临潭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临潭古称洮州,位于甘肃省南部,甘南藏族自治州东部,地处青藏高原东北边缘。海拔在2209-3926m之间,属高山丘陵地区。基本气候特征是春季回暖慢,降雨量少,夏季多雷暴和冰雹,秋季降温迅速,冬季寒冷,四季不分明,年平均气温3.2℃,年均降水量518mm,相对无霜期65天,绝对无霜期10天左右。全县总面积1557.6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6.6万亩,林地面积42.66万亩,草地面积123万亩。临潭县辖3个镇、13个乡、3个民族乡:城关镇、新城镇、冶力关镇、术布乡、古战回族乡、卓洛回族乡、长川回族乡、羊永乡、流顺乡、扁都乡、店子乡、新堡乡、总寨乡、三岔乡、龙元乡、陈旗乡、石门乡、羊沙乡、八角乡。总人口14.68万人,农业人口13.4万人,占总人口的92%,居住着汉、回、藏、蒙古、东乡、土、满、苗、黎、撒拉等十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0%,少数民族中以回族、藏族居多。临潭县是甘肃省内高海拔从事农业生产的县之一,全县经济以农业为主,主要农作物有小麦、青稞、洋芋、蚕豆、油料、豌豆等。有林地面积19.44万亩,森林活立木蓄积量936.6万立方米,有草地面积123万亩,其中集中连片草场面积76.69万亩。全县围绕丰富的农牧、矿产等资源,大力发展县办工业企业。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锑、石膏、黄金为主的矿产业,以水泥、花岗岩板材生产为主的建筑建材业,畜产品加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四大工业体系。临潭自古就有茶马互市之称,商贸流通较为活跃,每年8月1日到7日举办的县城物资交流大会,广招四海客商来临潭进行商贸交易和项目洽谈。已建的洮州商城将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空间环境。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启动实施,临潭县将更加具有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前景。县委、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大力弘扬艰苦创业的优良传统,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城市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交流合作,深入实际,扎扎实实地把临潭的各项工作做好,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以崭新的面貌迎接世纪的挑战。世纪之交的临潭将坚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发、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方针,万众一心,锐意进取,艰苦奋斗,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创造出新的辉煌。为了吸引人才、吸引资金和技术,加快发展步伐,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临潭县加快开放步伐,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热情好客的临潭各族人民,将以极大的热忱,欢迎海内外各界朋友以独资、合资、股份、合作等方式来临潭投资,共同开发,共谋发展,共创美好的明天!